公司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章程需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它是公司运营的基本准则。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与已注册公司重名;同时要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明确各机构职责,保障公司正常运转。
5.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这是确定公司登记注册管辖、诉讼管辖等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