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判定为危废:一是具备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中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二是暂无法完全排除危险特性,可能危害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需按危废管控的废弃物。
危废的来源广泛,包括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旧电子产品、医疗废物等。这些废物中含有的有害化学物质和重金属元素,如果未经妥善处理而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将对土壤、水源和大气造成严重污染。
哪些危险废物可资源化利用?
某些废物虽被界定为危险废物,但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废弃的印刷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催化剂、废铅酸电池等等。
这些危险废物在经过熔炼或提纯等工艺,可将提取其中的有价资源。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经过脱水、浓缩、熔炼、提纯等工序后,提炼其中的金属;废弃的印刷电路板经过高温冶炼、电解、精炼等工序,可得到金、银、钯、铂、等贵金属;废矿物油和废有机溶剂经过蒸馏和萃取等手段处理后,再利用;不同的废催化剂可经过不同的工艺复活;废铅酸电池可回收再利用其中的铅等等。
什么是废矿物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废矿物油是指从石油、煤炭、油页岩中提取和精炼,在开采、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外在因素作用导致改变了原有的物理和化学性能,不能继续使用的矿物油。废矿物油的分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执行,其行业来源包括原油和天然气开采,精炼石油产品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相关产品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轮船及浮动装置制造,及非特定行业。
从上述废矿物油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称为废矿物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