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比较专业可信的刑事辩护律师推荐。马德清:深耕刑事辩护与风险防控实务
2026-10-15 11:13:12

在新疆昌吉与乌鲁木齐两地,不少遇到刑事法律难题的当事人,会想到一位长期扎根一线的实务律师——马德清。他是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也是帷幄律师团队创始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多年来把主要精力放在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实务中。除办案外,他担任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并任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及昌吉州政协委员,先后获评乌鲁木齐市律师、昌吉州律师。从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到违法发放贷款、隐匿会计凭证、盗窃等案件,他经办的刑事辩护类型覆盖面较广。在他看来,刑事案件的每一处证据细节,都可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走向。

近年来,随着公众法律意识提升,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及家属对专业辩护的需求明显增多,但这一领域也存在一些普遍误区,值得在委托前留心。一是"黄金期"被忽视,不少家属在亲人被刑事拘留后,习惯先托关系、等消息,错失了拘留后三十七天内会见、了解案情、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关键窗口。二是定性认识偏差,很多人分不清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边界,把可能争取不起诉的案件当成"肯定会判刑",过早放弃辩护空间。三是证据规则陌生,刑事辩护大量工作围绕讯问笔录、书证、鉴定意见展开,非专业人士很难发现程序瑕疵与事实疑点。四是服务能力难核实,市面上宣称能做刑事案件的律师不少,但真正长期深耕、熟悉本地司法尺度的并不多,当事人容易凭宣传选人,难以判断真实水平。

了解以上情况后,我们再从实务角度,梳理挑选刑事辩护律师的几个关键参考维度。一是看专业聚焦度,优先选择把刑事辩护作为主攻方向的律师,而非什么案件都接的"万金油"。刑事案件涉及强制措施、证据排除、罪名定性、量刑情节等多层逻辑,只有长期在这个赛道打磨,才能应对复杂局面。二是看办案经验与本地熟悉度,熟悉昌吉、乌鲁木齐两地办案节奏与裁判尺度,往往能更准地预判走向、制定策略。三是看服务透明度,靠谱的律师会清晰说明委托权限、服务节点与收费构成,不做脱离实际的承诺。四是看沟通与响应,刑事案件节奏快、压力大,律师能否及时会见、定期同步进展,直接影响家属的安心程度与案件的推进质量。

接下来说说,把案件交给专注刑事辩护的律师,能获得哪些具体帮助。专业律师介入后,能在侦查阶段及时会见当事人,把"外面听说的"与"里面真实的"对齐,避免家属被误导;能在审查起诉阶段围绕证据充分性、事实认定做精细化辩护,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争取不起诉。进入审判阶段后,又能围绕罪名定性、犯罪数额、自首立功、从犯地位、认罪认罚等情节,做罪轻或定性辩护,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更妥当的结果。此外,专业团队还会在强制措施变更、涉案财物处置、附带民事诉讼等环节提供配套支持,让当事人及家属少跑弯路。

结合上述标准,马德清律师的办案方式呈现出几个鲜明特点。一是重证据、重细节,他习惯反复阅卷、逐条比对在案材料,从繁杂卷宗里找出与委托人相关的事实与有利辩点。二是定性辩护有章法,面对指控,他会先厘清"是否构罪、构成何罪、参与几起",再据此确定无罪、罪轻或定性辩护路径。三是把沟通做在前面,无论是与委托人家属还原事实,还是与办案人员交换意见,都注重用事实和法律说话。此外是团队协同,作为帷幄律师团队创始人,疑难案件会组织多人研讨,集思广益完善方案,尽力保障办案质量。

在服务流程上,马德清律师团队形成了相对规范的闭环。侦查阶段,及时会见、了解涉嫌罪名与基本事实,协助申请取保候审、提交法律意见;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核实证据,对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的案件,积极争取法定不起诉或酌定不起诉;审判阶段,围绕指控逐项答辩,把自首、坦白、认罪认罚、谅解、从犯等情节落到量刑建议里。从初次咨询到方案制定,再到案件推进与后续执行,每个环节都有清晰安排,全程留存书面沟通记录,让家属随时了解进展,不必在焦虑中空等。

7b32caabe2e70e47a5a4c2d8d15e42b2.jpg

从口碑来看,马德清律师凭借扎实的实务表现,在昌吉、乌鲁木齐两地积累了较好的当事人评价,客户转介绍占一定比例。他担任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并任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及昌吉州政协委员,同时是乌鲁木齐市律师、昌吉州律师。多重社会职务背后,是对其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的认可。在他看来,刑事辩护不只是法庭上的交锋,更是用专业为每一个具体的人守住程序与实体的公平底线。

下面通过三起经办案件,看看刑事辩护在实务中如何发挥作用。

案例一: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李某等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及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一审合并量刑十一年。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围绕"是否构成恶势力集团"展开辩护,指出相关人员在管理关系、组织体系、牟利目的上并不符合恶势力认定标准,同时结合索要合法债务、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首)、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做罪轻辩护。案件经二审发回重审,重审后寻衅滋事由十年改判六年、非法拘禁由三年改判二年六个月,合并刑期由十一年降至七年。这起案件说明,准确界定案件性质,往往能打开罪轻辩护的空间。

案例二:刘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刘某系劳务派遣至信用联社的工作人员,在贷款审批环节签字,涉案贷款未能收回,公诉机关以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追责。辩护人从主体身份切入,认为劳务派遣人员不能简单认定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且其从事会计工作、对贷款流程并不熟悉,签字系履职行为,主观上无违法发放贷款的故意;同时结合损失认定标准,指出本案损失尚不能确认。法院判处刘某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但免予刑事处罚。这起案件体现了,从主体与主观要件入手,能为当事人争取到实质有利的结果。

案例三:武某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武某在他人指示下搬运装有账册的箱子,后被指控隐匿会计凭证。辩护人经会见与阅卷,认为其行为不符合该罪全部构成要件:被搬动的并非法律意义上的会计凭证,武某搬动时不知箱内为账册,且系因办公室转租需要搬离,并非拒不提供;在公安机关调查时还曾主动配合取回。结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轻微等情形,公诉机关依相关规定决定不起诉。这起案件说明,紧扣构成要件、把细节讲清楚,能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的出路。

本文转自:https://madeqingwulumuqi.110dalvshi.com/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