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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房屋抵押贷款办理,大额私人应急借钱

    2024-05-19 03:00:01 20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抵押与无抵押一、从贷款性质上来讲,无抵押贷款属于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属于保证(或担保)贷款;二、从贷款利率上来讲,无抵押贷款的利率会远远高于抵押贷款的利率。一般利率会是抵押贷款2-3倍。三、从贷款年限上讲,无抵押贷款的年限比较短,一般不会超过3年。抵押贷款年限可长、可短,可以是一年的,也可以长至20年。还款压力较小。四、从贷款金额来讲:无抵押贷款金额一般都比较小,它是根据贷款人的工资、流水、负债等来进行评判的。从而决定贷款金额。抵押贷款主要是根据抵押物的价值来确定贷款金额,如果贷款金额比较大,还要考量贷款人的还款能力。

    抵押与质押的相同点:

    1.抵押贷款、质押贷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两者均是银行常见的放款形式之一。

    2.抵押、质押都属于担保。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一样。抵押的担保物通常为不动产(比如:土地、房屋)、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比如:存款单、债券)。

    (2)占管形态不一样。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产,但该房产仍由我占有并保管。若我质押了存款单,该存款单则由债权人占有并保管。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处置权不同。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

    关于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是否存在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分别对待。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所致,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第二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其抵押物的价值转化为其他形态时,因抵押权设定在抵押物上,其他形态的价值应当为抵押物的代位物,抵押权人可以就代位物行使抵押权。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因抵押物灭失、毁损所得的赔偿金、保险金等代位物,抵押权人有权以赔偿金、保险金作为实现债权的担保。第三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因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又没有得到赔偿金、保险金的,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毁损而消灭。征用是指国家为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有偿地、强制性地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征为国家所有的行为。例如,国家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因此,抵押物被征用的,抵押人将得到补偿费,适用上述第二种情况,补偿费应当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仍然存在于抵押物的补偿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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