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系统的数据传输容量应得到保证。
在规定的8MHz广播频道带宽内,要求数字电视广播系统能够提供高清晰度电视,多路标准清晰度电视,多路音频数据以及包括系统业务、控制信息和节目指南等辅助数据业务。系统应具备足够高的有效数码率(payload)以支持这些业务。这一要求充分考虑到了数字电视日后发展的广阔空间、业务应用的多样性和对传输容量日益增长的需求。数据传输容量的大小是衡量一个数字电视广播系统设计好坏的重要指标,对于传输总容量相对较小的地面广播就尤为关键和重要,在试图提高系统其他性能指标时,不能以过多损失数据传输容量为代价。
(3)有线电视系统必须支持便携接收应用。
便携接收应是无线广播基本的接收形式之一,可满足人们随时、随地、无缝接收的理念。这要求在现有条件下,数字电视的接收应能够和移动通信手机、PDA、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便携终端兼容,这对系统的低功耗接收和复杂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5)系统应方便频谱分配并支持同频广播。
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抗同频和邻频干扰性能,允许使用模拟电视“禁用”的频道,允许使用多频广播和同频广播组网等形式扩大覆盖和填补“阴影”区域。
我国数字电视地面广播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的研发凝聚着我国数字电视领域研发人员的心血,也离不开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从1999年正式启动,在经历了各个研发单位独立进行技术研究和系统开发的“竞争”阶段后,2004年开始进入从各个技术方案分散研发走向集中“融合”的阶段。终在2006年8月18日,经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颁布了中国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GB 20600-2006《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国标能够同时支持高清晰度电视、标准清晰度电视和多媒体数据广播等多种业务,满足大范围固定覆盖和移动接收需要。负责标准起草工作的数字电视特别工作组建议其英文名称为Digital Television Terrestrial Multimedia Broadcasting,缩写为DT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