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定义及目的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投资前期对工程建设项目就树上先进性、技术上合理性和实施的可行性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为项目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可行性研究是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管理科学发而逐步兴起,并日趋完善的综合性科学,所谓可行就是办任何事都有成功与不成功两种可能性,能成功者谓可行,不能成功者就不可行。可行性研究就是在行动以前,对要办的事进行调查其可行与不可行,即:可行则行,不可行则止。
基本建设可行性研究,是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的重要步骤,其目的就是要使建设项目决策正确,避免或减少因决策失误而造成投资浪费。
概算与预算的区别
工程建设预算泛指概算和预算两大类,或称工程建设预算是概算与预算的总称。
概算和预算大致有如下区别:
(1)所起的作用不同,概算编制在初步设计阶段,并作为向国家和地区报批投资的文件,经审批后用以编制固定资产计划,是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预算编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它起着建筑产品价格的作用,是工程价款的标底。
(2)编制依据不同,概算依据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进行编制,其内容项目经扩大而简化,概括性大,预算则依据预算定额和综合预算定额进行编制,其项目较详细,较重要。
(3)编制内容不同,概算应包括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如总概算要考虑从筹建开始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一般不编制总预算,只编制单位工程预算和综合预算书,它不包括准备阶段的费用(如勘察、征地、生产职工培训费用等)。
预算定额的作用
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作用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是编制预算和结算的依据;
(2)是编制单位估价表的依据;
(3)是据以计算工程预算造价和编制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概算指标的基础
(4)是施工单位评定劳动生产率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必须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使用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方法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测,并由当事人或司法机关相关人员进行数据确认,然后,对现场确认的数据进行处理,通过分析和计算,对工程整体做出鉴定结论,并出具《某某项目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