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设计和开发过程,以便确保后续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监视和测量资源:组织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要求校准和检定时的召回,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过程.工作转移:组织应建立、实施和维持一个过程以策划和控制临时或者的工作转移,以确保工作对于要求的持续符合性。
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保密测评中心是由国家保密局决定,报中央领导同志批准并经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成立的,并已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 (No.L2511)和检查机构认可(No.I0059)。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
2 、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3 、具有法人资格三年(含)以上,无违法记录;
4 、工作人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
5 、具有胜任涉密系统集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 、具备符合国家保密局规定的保密措施和硬件环境。
申请主体必须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状况。
申请前必须通过国家保密局的资格审查,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必须通过国家保密局的年度审核,确保持续符合认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