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国军标)申请材料:
1、请书、认证合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实现流程图(产品工艺流程图);
4、主要设备一览表;
5、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6、内审报告、内审计划、管理评审报告、管理评审计划7、国家或行业许可资质证明(3C、计算机系统集成、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等)
办理保密资质认证的步骤:咨询备案、受理登记;根据具体情况,省科工办到申请保密资格单位了解;省市作具体指导;成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办公室、定密小组,按规定划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及涉密人员;对涉密人员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第三条制定、修订保密事项范围应当从维护国家和利益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保密法确定的国家秘密基本范围为遵循,区分不同行业、领域,科学准确划定。
军工保密资格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后,同准备的其他的条件一起提交到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或地市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2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向有关审查认证机构提出正式申请;
3审核包括三方面内容:
4审核部门经审核后,对是否同意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印章,并退送申请单位;
5申请单位将审核同意的《申请书》直接报送到有关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正式提出申请。其中申请一级保密资格的单位直接将《申请书》报送到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申请二级保密资格的单位直接将《申请书》报送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
6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单位《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首先对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7现场审核后,现场审查组组长向申请单位通报审查意见和结论;
8取得保密资格证书,并将有关审查材料报国家保密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备案,列入名录定期发布。
注: 现场审查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或者“中止”。依据相应等级的保密资格标准及评分标准,满分为500分,达到450分(含)以上为现场审查通过,450分(不含)以下为现场审查不通过。审查中发现申请单位达不到《评分标准》所列基本项要求的,中止审查。未通过现场审查的单位,6个月内不受理再次申请。现场审查中止的,3个月内不重新进行现场审查。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证书样式由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