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要切实做好洞口处的防护。具体方法,同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相同。
使用高凳和梯子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作,支设角度以60°~70°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同时两梯要牢固,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使用高凳时,单凳只准站1人,双凳支开后,两凳间距不得超过3m。如使用较高的梯子和高凳时,还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以使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电杆的根部是否腐烂。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
洞口作业
洞口作业是指:孔、洞口旁边的作业.在水平方向的楼面、屋面、平台等上面短边小于25cm(大于2.5cm)的称为孔,等于或大于25cm称为洞。在垂直于楼面、地面的垂直面上,则高度小于75cm的称为孔,高度等于或大于75cm,宽度大于45cm的均称为洞。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等孔洞边沿上的高处作业都属于洞口作业。